我一向以兩個觀念為我做人的指標,第一個觀念是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。
我自己不希望有的,我也不會想強加在別人身上。
第二個觀念是「己欲達而達人」。
我自己希望有的,我也希望別人能擁有。
其實第一同第二,是我對身邊人的一種態度。
過去的自己,希望能是令別人開心的人。希望身邊的人也能幸福。
心裡重視身邊人們的感受,忘記了自己也是值得被愛、被重視的一個人。
有時關顧這個,有時關顧那個,力有不遞,顧此失彼。
今天的自己,學會了第三個觀念,「人所不欲,勿施於己」。
別人都不希望有的,不要強加在自己身上。
學習關顧自己的身心靈...學習愛錫自己...
現在的我,既不想虧待別人,也不想虧待自己。
在人與人之間找一個平衡點,活得平衡一點,對人對己也能自在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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